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技术贸易机构截留利润或者偷税漏税的,由财政、审计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