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参与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不得纵容、包庇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