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等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