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