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十条有效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保全鉴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