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三十条有效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违反本条例规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置。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