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律顾问。

国家出资企业根据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和总法律顾问。设立董事会的国家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由董事会聘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