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八章 其他事项管理第八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保持供水、供电、燃气、交通、通信等系统畅通,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