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交通管理第七十条有效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通行,禁止违反信号、逆向行驶、跨越隔离设施等,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由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得上道路行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