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73年10月12日山东省原《国营林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