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