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普米族学会、傈僳族学会、怒族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