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向农业劳动者进行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提供技术信息、技术指导,实行无偿服务;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实行有偿服务。实行有偿服务的当事人各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