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冒领、克扣、摊派、延迟支付、强行借贷或者非法冻结、没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