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