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农贸市场不符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属于违法开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关闭。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