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由其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提案人说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