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雪水渗透设施。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