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人才服务资源,简化人才服务流程,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利益诉求反馈机制。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