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优化政务环境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