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条件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