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解释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