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解释第六十一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