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