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按照本条例有关城市规划区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