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使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游人安全。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