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交易程序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单位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签订后,依法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