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修订,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实施。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