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民办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价格,应当与公办幼儿园执行统一标准。

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免缴物业服务费。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