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施、设备、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设施、设备、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