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准备。

从事海上活动的船舶、设施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收到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和其他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当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禁限航规定,避免发生海上险情事故。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