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攀枝花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