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港澳企业和港澳专业人士的从业情况在横琴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知会香港发展局、澳门土地 工务运输局和相关行业学(协)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