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的,由区(市)县物业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相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