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第四章 数据安全与保护第四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其采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的安全。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集的数据,未经被采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但是经过处理后无法识别特定单位和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