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第二章 大数据开发与共享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组织,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从事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金融、通信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将依法收集、存储的相关数据,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向全省统一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用于数据的共享和开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