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研究开发机构、试验检测基地等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