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培训和普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互利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开展科技成果交流、人才培训、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