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房屋建筑施工除执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之外,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脚手架外侧设置全封闭防尘网,主体工程完工前不得拆除;

(二)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外溢。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