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交易企业的管理,防止大气污染。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