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等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的内容。地方法规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