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第九条已修改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禁牧、休牧区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