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草原野生植物的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草原上采集甘草、麻黄草、红景天、金莲花、二色补血草(干枝梅)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草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