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维护草原生态平衡,打造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出本决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