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结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统筹空间布局、功能区分、土地利用和交通需求,科学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布局。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