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五条有效运营企业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强运营车辆的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