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各类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到开发区工作、创业,享受国家、自治区、兵团及阿拉尔市对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