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并通过融资担保、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投贷保联动及设立政府引导产业基金等方式,拓宽开发区融资渠道。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