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投资促进第三十二条有效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并通过融资担保、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投贷保联动及设立政府引导产业基金等方式,拓宽开发区融资渠道。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