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