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公民可以到会旁听,具体旁听办法由主任会议确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